理论

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时间: 2015-12-29        

稿件来源:南开大学APEC研究中心

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进展及趋势分析

李丽平[1] 张彬 赵嘉
 
 
        摘要: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一直是APEC实现区域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在2012年APEC环境产品清单达成后,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推动APEC环境产品降税承诺的实施,开展能力建设;二是,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制定相关行动计划;三是,建立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未来,APEC环境产品清单影响将进一步扩大;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将成为重点领域;APEC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将逐步从消除关税壁垒转向消除非关税壁垒;加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将成为推动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又一重要途径。基于上述分析和对未来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趋势判断,本文对APEC及中国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APEC 环境产品与服务 合作 趋势及建议
 
 
        2012年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直接推动了WTO环境产品诸边协定谈判的启动,为全球的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注入了强大动力。近两年,APEC在此基础上,继续落实环境产品清单降税承诺,同时从着重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合作转向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对话等并行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环境产品合作,多角度多层次共同推进区域甚至全球的绿色贸易和可持续增长。

一、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总体进展

        作为实现区域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一直受到APEC高度重视。从20世纪90年代AEPC成立之初便开始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多次将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纳入到领导人宣言之中,并持续不断地开展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活动,有成果,有特点。纵观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历程,其相关进展主要集中在2007年以后,体现为:一是,2007年以后每一年APEC领导人宣言和部长申明均会强调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二是,2012年APEC领导人宣言中附件三提出了一份包含54种6位税号的环境产品清单,并承诺到2015年底前实现清单产品关税降至5%或以下;三是,2013年APEC领导人宣言中提出了建立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可以说,APEC对于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努力从未间断,而且在逐渐深入,从原则性和宣誓性阐述到明确具体的义务,从单纯的环境产品合作到环境产品与服务并行,从单一政府对话和谈判,到企业和公众多层次参与,甚至产生了重要影响力。

图1 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历程图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APEC网站http://www.apec.org资料整理
         从图1可以看出,在2012年及之后APEC在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方面的合作主要有3个标志性事件:一是达成APEC环境产品清单并推动实施降税承诺;二是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PPEGS)并在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领域开展了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对话,三是提出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倡议。具体来讲:2012年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是APEC甚至整个全球关于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里程碑式事件,在当年的领导人宣言中,领导人为附件C上列出的54种6位税号的环境产品降税进行了背书。此后,为推动环境产品降税承诺的实施以及环境服务的合作,在2013年、2014年的APEC领导人宣言和部长申明中均指出为实现2012年达成的环境产品清单降税承诺而努力,积极开展相关提高降税实施能力建设活动,同时,为提高私营部门参与到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合作中,增强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程度,APEC开展了系列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公私合作活动,详见表1。
1 2012年以后APEC领导人宣言和部长声明中关于环境产品与服务的阐述

年份 地点 APEC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内容
2012 俄罗斯
符拉迪沃斯托克
第二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融合谋发展,创新促繁荣 我们重申促进绿色发展的承诺并寻找可行的、加强贸易的方法解决全球环境挑战。2012年我们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欢迎并为APEC环境产品清单背书,该清单(见附件C)将对我们实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起到直接的和积极的作用。在不影响各经济体在WTO中地位的前提下,考虑到各经济体的具体情况,我们重申到2015年末将这些环境产品的实施税率降至5%及以下的承诺。
第二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附件三:APEC环境产品清单 内容摘要:附件介绍了提出环境产品清单的背景、目的,并且指出为实施环境产品清单开展能力建设的承诺,然后用列表形式列出54个6位HS税号的环境产品清单。清单分为6列:前三列分别是2002、2007、2012年海关(HS)6位税号代码;第四列是HS6位税号产品的具体描述,大致与海关税则目录表述类似;第五列是产品的用途、关税例外等的说明;第六列是产品的备注/环境效益,包括产品的环境用途及入选本清单的理由。产品按税号大小顺序排序。
第二十四届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促进环境产品贸易
作为我们绿色增长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一部分,今年我们在实现2011年领导人关于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与投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我们致力于调动所有可利用的资源来实现2011年领导人提出的制定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指示,该清单将直接和积极地推动实现区域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
我们欢迎并建议我们各经济体领导人为该环境产品清单背书,并重申我们在考虑到各经济体具体情况的前提下,不损害到各成员经济体在世贸组织地位基础上,到2015年年底将该清单上的产品实施关税税率降至5%及以下的决心。
2013 印度尼西亚
巴厘岛
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活力亚太,全球引擎 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实现茂物目标
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和实现茂物目标
为使我们的经济和市场进一步紧密连接,我们将:
(一) 推进落实至2015年年底将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清单的实施税率降至5%或以下的承诺。
(二) 建立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伙伴关系,加强我们在该领域处理贸易投资问题的努力。
第二十五届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推动绿色增长
我们帮助实施APEC环境产品承诺的能力建设活动提供背书,并指示相关官员关注有关经济体在实现2015年年底将APEC环境产品清单上的产品关税降至5%及以下承诺的能力建设需求。
我们建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EGS),并指示我们的官员利用这个新的平台和场所加强这个部门的对话工作。我们期待2014年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第一次会议以及关于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对话。
2014 中国
北京
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北京纲领:构建融合、创新、互联的亚太 我们欢迎2014年7月在日内瓦启动的《环境产品协定》谈判。我们鼓励上述谈判参加方为扩大成员范围开展工作。
重申我们2012年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达成的在2015年底前将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清单实施关税降至5%或以下的承诺。我们呼吁各经济体加倍努力,实现经济和环境双重利益。我们指示官员明年在菲律宾会议上向我们报告这一重要承诺的实施进展。我们欢迎各成员为实施环境产品承诺开展的能力建设工作。
欢迎亚太经合组织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伙伴关系(PPP)举行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为主题的首次会议,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投资声明》。
加快“边界上”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努力,改善“边界后”商业环境,促进“跨边界”区域互联互通。这包括推进在投资、服务、电子商务、原产地规则、全球价值链、供应链联接、海关合作、环境产品与服务、良好规制以及亚太自贸区应涵盖的下一代贸易投资议题等领域的合作倡议。
第二十六届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环境产品与服务
实施我们具有开创性的到2015年底降低环境产品关税的承诺对于共同实现经济和环境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求我们的官员在2015年贸易部长会上(MRT)提交符合2012年领导人承诺降税实施计划。我们欢迎今年关于实施环境产品承诺的能力建设活动和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贸易和投资领域召开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第一次会议。我们为APEC关于促进清洁和可再生能源贸易与投资申明(附件B)进行背书。我们也欢迎并支持启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工作以及相关合作,并指示我们的官员在2015年下一次APEC部长会议上制定相关实施计划。
第二十六届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附件二:APEC促进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投资声明 内容摘要:为推动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投资、提高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声明》确定了八方面的工作内容。APEC承诺为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和投资创造有利的环境,以支持亚太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声明》还提出开展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活动,包括研讨、经验和最佳实践分享等。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APEC网站http://www.apec.org资料整理

二、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重点领域分析

        2012年APEC环境产品清单达成后,APEC重点从环境产品清单降税承诺的实施、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等三个领域推动APEC成员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
(一)APEC环境产品清单降税承诺实施进展
        尽管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是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中的一个重大突破,然而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仅仅是APEC推动环境产品降税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将领导人的承诺转变为可实施的降税行动。为此,APEC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来推动环境产品降税。
一是领导人和部长层面对环境产品降税实施非常关注,在2012年以后的历次文件中均予以了高度重视。
        自2012年以后,APEC领导人对环境产品降税承诺的实施均予以了高度的关注,在2012年以后的每一次宣言中均提出要推动环境产品降税,并为降税进行背书。例如,在2013年印尼领导人峰会上,领导人指出:“将进一步推动我们承诺的实现,即到2015年年底将APEC环境产品清单上的产品实施税率降至5%及以下”;并在2014年北京领导人峰会上对该承诺进行了重申以展示领导人的决心,呼吁“各经济体加倍努力,实现经济和环境双重利益。”同时还“指示官员明年在菲律宾会议上向我们报告这一重要承诺的实施进展。我们欢迎各成员为实施环境产品承诺开展的能力建设工作还指示相关官员开展相关能力建设活动,提升APEC成员经济体实现降税承诺的能力。”此外,还提出要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公私合作,从各个方面保障兑现2012年提出的降税承诺。
       除领导人在战略层面予以重视外,在部长层面也对环境产品降税表示了极大关注并予以指示。在2013年,部长们指示“为帮助实施APEC环境产品承诺的能力建设活动提供背书,并指示相关官员关注有关经济体在实现2015年年底将APEC环境产品清单上的产品关税降至5%及以下承诺的能力建设需求。”同时还提出“建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EGS),并指示我们的官员利用这个新的平台和场所加强这个部门的对话工作。”2014年,部长们要求“我们的官员在2015年贸易部长会上(MRT)提交符合2012年领导人承诺降税实施计划。”同时还“欢迎今年关于实施环境产品承诺的能力建设活动和在清洁和可再生能源贸易和投资领域召开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第一次会议。”2015年,APEC第一次贸易部长会议申明中,贸易部长回顾了绿色发展目标,即2012年APEC领导人提出的环境产品降税承诺,同时期待各经济体提出实施计划以及今年11月高官会报告中展示我们在实现承诺过程中的良好进展。
二是在具体行动层为落实领导人和部长的指示,APEC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全面推动环境产品降税承诺的实施。
       为了解APEC各经济体对于环境产品降税实施的进展情况以及各成员对于实现降税承诺的能力建设需求,APEC环境产品能力建设项目于2013年9月对APEC的21个经济体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到APEC成员就清单产品降税承诺实施方面处于三种状态。第一种状态是已完成降税承诺,21个经济体中有4个经济体已经完成了APEC环境产品清单降税工作,他们分别是新西兰、新加坡、澳大利亚、日本;第二种状态是大部分产品已达到领导人承诺的降税水平,秘鲁在54个六位税号产品中只有4项产品需要降税,其他50项六位税号产品关税已经等于或低于5%,满足了2012年承诺要求;第三种状态是离领导人承诺的降税水平还有一定差距。除了上述5个经济体,提供有效反馈的其他经济体均处于环境产品降税的研究阶段,其中,韩国正在分析环境产品降税带来的经济影响,智利正在收集各方面信息,印度尼西亚正在建立降税的共识并在相关部门组建工作组、就降税开展讨论,越南正在向相关机构进行咨询,文莱正在识别和对应HS编码和产品描述,菲律宾正在识别环境产品并与私营部门进行协调和咨询。可以看出APEC大多数成员对于实施环境产品清单降税承诺还存在较大的压力,离实现2015年年底将上述产品关税降至5%及以下的领导人承诺还有一定距离。
       为此,APEC在2014年召开的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3)会议上指出为按时完成2012年领导人提出的降税承诺,进一步的技术工作将是十分有用和必要的,同时还指出将在2015年2月CTI1会上召集APEC环境产品主席之友(FoTC Group On Environmental Goods)来确保这样的技术支持工作。2015年2月APEC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会议通过了《环境产品主席之友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由新西兰和美国共同发起,目的是为各经济体实施环境产品降税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清单实施过程的透明和信息共享。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制定实施指南帮助有关经济体解决税号(Ex-outs)和范围的问题;二是讨论各经济体实施计划并提交至2015年召开的贸易部长会(MRT meeting)上。按照《计划》的要求,各经济体需要于2015年4月底之前提交了详细的降税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必要关税减让的执行或法律机构,以及每一个税号下识别出的需要降税的环境产品。
三是在能力建设层面,APEC为帮助有困难的经济体开展了一系列与环境产品降税相关的能力建设活动。
        APEC领导人宣言在提出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同时已经承诺开展能力建设活动,而且这也是实施环境产品降税的必要条件。2013年4月第二次高官会期间,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就联合起草了关于开展环境产品降税能力建设活动的倡议,将相关能力建设活动提上APEC日程。2014年8月,APEC环境产品能力建设研讨会在中国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环境产品清单实施进展,并就清单实施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这些问题主要来自实施层面,包括产品描述和税号的不一致、如何识别六位税号下哪些产品是环境产品,即ex-outs中产品如何确定,HS和AHTN编码转换等问题,指出为实现APEC领导人关于环境产品的降税承诺,需要将上述问题一一解决,同时还需继续通过能力建设活动为有关经济体提供实施降税的技术支持。2015年2月,APEC环境产品主席之友会议在菲律宾克拉克召开。美国就哪些产品作为环境产品(ex-outs)降税、具体产品的具体关税水平等技术性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与各经济体进行了具体讨论。
        从上述进展可以看出,在2012年APEC环境产品清单达成之后,APEC围绕如何实施降税承诺开展了大量的活动,尽管发达经济体已经达到了降税目标,然而还有部分发展中经济体对于实现降税目标还存在技术和操作层面的困难,在承诺时限日益临近之际,APEC对于实现领导人承诺的降税目标还有较大的压力。
(二)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伙伴关系
        进一步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的贸易和投资,除了需要各经济体政府部门共同努力外,积极调动私人部门参与其中也是提升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重要手段。为此,APEC倡导在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公私合作,多次在领导人宣言和部长申明中提出在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例如,在2013年APEC领导人宣言中,领导人就提出了“通过建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EGS)来推动我们解决与该部门相关的贸易与投资问题的工作。”为贯彻和落实领导人的指示,同年部长申明中明确提出“建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EGS),并指示我们的官员利用这个新的平台和场所加强这个部门的对话工作。”同时还指示在2014年举办“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第一次会议以及关于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对话。”2014年还提出推动建立绿色价值链和供应链。
        根据领导人和部长指示,为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的公私合作,2014年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伙伴关系(PPP)举行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为主题的首次会议,会议提出的《APEC促进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投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已被第二十六届部长级会议批准,并作为附件进行了发布。为推动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投资、提高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的利用率,《声明》确定了八方面的工作内容,其中包括在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加强私营部门和学界的参与度等。APEC承诺为可再生和清洁能源贸易和投资创造有利的环境,以支持亚太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声明》还提出要在这八个领域开展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活动,包括研讨、经验和最佳实践分享等。此外,为进一步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APEC贸易部长表示2015年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希望通过公私部门间实现良好的合作,共同讨论并解决在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存在的非关税壁垒。
(三)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
        尽管在绝大多数APEC文件中,环境产品与服务都是同时被提及,但是相较于环境产品而言,由于存在非关税壁垒和缺乏统一定义等问题,APEC在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方面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APEC环境产品清单达成后环境服务开始受到广泛关注。有些APEC成员经济体希望能够继环境产品之后在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2014年8月日本联合澳大利亚、中国、新西兰和美国联合提出了“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倡议”,该倡议提出要实现在APEC范围内环境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和便利化的目标,并提出了三项具体行动:一是,审议APEC2011年第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宣言附件三-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投资的进展,讨论环境服务的范围;二是,讨论APEC区域促进环境服务贸易的障碍,寻找促进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最佳实践,提出如何促进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以及加强合作的建议;三是,建议APEC贸易与投资委员会(CTI)制定促进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行动方案。基于上述倡议以及2015年部长宣言提出的“欢迎并支持启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工作以及相关合作,并指示我们的官员在2015年下一次APEC部长会议上制定相关实施计划”,2015年2月APEC贸易和投资委员会会议继续讨论了该倡议的重点部分——“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行动方案倡议”,会上制定了2015年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三项具体任务:一是制定环境服务行动计划,该项任务指出在2015年贸易部长会议召开前,制定一份环境服务行动计划,并于2016年开始实施,具体内容包括对阻碍环境服务贸易的措施进行调研、寻找促进环境服务贸易最佳实践;二是环境服务范围,该项任务要求在贸易部长会期间提出一个供大家讨论的环境服务范围清单,在该项任务中,日本提出划定环境服务范围的可能方式有CPC94(WTO W/120)中列出的服务、与环境功能相关的服务、与54种环境产品使用相关的服务以及与绿色发展相关的服务;三是制定一份用于调查与环境服务相关的规制或措施的核对表,该表包括的可能内容有环境服务一般规制框架、影响环境服务贸易的限制性措施和其他措施、规则透明度、与环境服务相关的政府采购措施以及促进环境服务贸易的措施等。除此之外,APEC贸易和投资委员会上还具体设计了制定促进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行动方案的路径。紧接着,在第一次贸易部长会上,贸易部长再次指出希望APEC高官们能够制定出关于促进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进一步合作的行动计划,同时还希望促进对环境产品与服务的适用及传播,减少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内的投资和贸易壁垒,以及提升APEC成员经济体发展环境产品与服务的能力。
从上述行动和措施可以看出,APEC环境服务已成为新的重点领域和发展趋势,下一步将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方面寻求进一步的突破。

三、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特点

        与其他国际机构或APEC其他领域相比,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具有开展时间早、内容丰富、对促进区域绿色增长、实现可持续性发展重要性显著等性质。随着合作的深入,近几年APEC开展环境产品及服务合作具有以下五个显著特点:
(一)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被作为长期战略性合作
        环境产品与服务在APEC一直被视为推动区域绿色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多年来APEC一直致力于推动该领域的合作,并将其作为长期战略性合作。一是制定专门的《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工作计划》,并按照该计划开展一系列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活动,表明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并非权宜之计,而是长期战略,对未来该领域合作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在历年领导人宣言和部长声明中均将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视为实现亚太地区实现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三是,实现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是APEC一直致力实现的目标,然而由于环境产品与服务,特别是环境服务在贸易过程中所遇到的非关税壁垒则是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在变化的,例如技术标准、政策调整等都是随着时间在不断演化的,因而要解决环境产品与服务在APEC范围内遇到的非关税壁垒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使得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也将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从上述三点可以看出APEC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必将是一个长期的战略行为,在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具有先导性和试验性
        APEC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有着悠久的历史,单从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来看,APEC开展的相关活动要比WTO早很多,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WTO,具有先导性和试验性。因为相较WTO而言,APEC由于成员较少和非正式性,使得其相对容易达成一致性意见。同时,由于APEC几乎集中了全球40%以上的贸易额度,并且在WTO中贸易额度排在前几名的成员大多也是APEC成员,因此,在APEC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后,或者说在APEC内先行先试后,在WTO中进行推广将减少不小的阻力,从而使得更加容易推动。例如,WTO多哈回合十年未果,环境产品的谈判几近停滞,因而发达国家开始将注意力转向APEC,希望通过在APEC内部进行讨论、尝试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将其推向WTO。因此,在APEC环境产品清单成功出炉后,美国、新西兰等APEC成员迅速联手欧盟等WTO成员在WTO框架下推动重启环境产品诸边谈判,使得环境产品自由化谈判经历了APEC萌动、WTO受阻、APEC发力成功、WTO重启4个阶段,明确表现出APEC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具有先导性和试验性的特点。除推动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例子之外,环境服务的合作也体现出了APEC的先导性和试验性特点,目前APEC对于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以及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也已开始与WTO服务贸易协定(TiSA)挂钩。
(三)APEC为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提供了宽松的环境和多样的渠道
        由于APEC属于非正式性质论坛,APEC能够使成员经济体以一种不同于正式谈判的宽松方式对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进行探讨,在该种模式下,成员经济体能够更好地发挥创造力,实现环境产品与服务的良性合作。同时,APEC也为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提供了多样的渠道,既有高层对话、具体政策发布,也有能力建设、产业博览和研究项目。同时还在环境产品与服务启动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公私对话,使得参与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如政府官员、研究人员、企业代表和非政府组织都能参加到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中,群策群力,共同推动实现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上述模式为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提供了宽松的氛围和多样的渠道。
(四)APEC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涉及领域广泛、利益主体多元
        由于APEC属于非正式的论坛,使得APEC在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方面具有高度的灵活性,涵盖了广泛的领域。目前在APEC内开展的环境与服务合作领域包括研发、供给、贸易、需求四个方面,纳入了所有的利益相关方,既包括供给方,也包括需求方,还包括监管和政策制定方等,涵盖了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即不仅包括了供给等生产环节,也包括了贸易等流通环节,还包括了需求等消费环节。同时APEC还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使得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合作不仅仅局限在政府一方,还将私营部门纳入到了其中,实现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的合作,将各种力量最大程度地集中在一起,实现了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广泛地合作。
(五)APEC54个六位税号环境产品清单受到高层和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在推动全球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便利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作为APEC重点和长期战略领域,实施多年来,不仅对APEC自身,而且对区域和全球绿色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APEC环境产品清单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成员经济体领导人亲自参与谈判,前所未有。2012年东道主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本次会议的突出成果之一是就‘环境产品清单’达成重要共识”。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美国参考》称,“APEC的21个成员经济体就削减环境产品的关税达成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协定”。日本外务省评论:“这是有助于推动自由化的新方法。这一进展必将在APEC框架内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澳大利亚贸易部长克雷格·爱默生称:“APEC经济体降低环境保护产品的关税是一项巨大的成就。”除此之外,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还起到了继往开来、承上启下的作用。APEC环境产品清单已经对推动WTO贸易与环境谈判发挥重大作用,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为停滞多年的WTO多哈回合谈判带来了曙光,直接推动WTO重启环境产品诸边谈判,并成为WTO环境产品诸边协定谈判的基础。

四、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趋势分析

        纵观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历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从启动到密集提案再到取得阶段性成果,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原则到具体。基于上述进展,未来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将有如下趋势:
(一)APEC环境产品清单影响将进一步扩大
        2012年,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以及清单产品的降税,推动了APEC区域绿色增长和持续发展,然而其意义和影响并不仅仅局限于此以及局限于APEC内部。一是,APEC环境产品清单作为WTO环境产品诸边谈判的基础,实现了“双扩”,即,一方面扩大接受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成员,实现“成员扩”;另一方面扩大环境产品清单上产品的数量,实现“清单扩”,最终使得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大;二是,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和实施将促进区域绿色增长,扩大其影响,APEC环境产品清单涵盖了大部分环境污染治理领域,通过降税使得各成员能以更低成本获得这些产品应对环境问题,这将对APEC区域环境提升产生积极作用;三是,APEC环境产品清单达成和实施的长期和深远影响将逐步显现,从表面上看,APEC环境产品清单达成和实施仅是这些产品税率的降低,然而从深层来看,这更是一个实现贸易利益与环境利益相互平衡的标志,标志着在推动贸易进一步自由化的同时也能进一步促进了区域环境的改善,因而APEC环境产品清单的达成在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领域将产生长期的和深远的影响。
(二)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将成为另一重点领域
        APEC继环境产品后推动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是APEC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重要内容,更是推动绿色增长、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二是,环境产品与环境服务是环保产业的一体两翼,仅仅是推动环境产品的贸易自由化并不能完全实现环保产业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或者说环境产品的贸易自由化仅仅是启动了推动环保产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一只引擎,而环境服务的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则是推动环保产业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另一只引擎;三是,APEC成员中许多发达经济体环境服务业所占产值比重已经超过或远远超过生产环境产品的相关制造业。因此,APEC在环境产品降税上取得共识之后,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将是其推动的下一个重点领域。从APEC领导人宣言及部长申明以及目前已经开展的活动便可以看出端倪。事实上,2014年日本等经济体提出了“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倡议”,该倡议也已被2014年11月APEC部长级会议批准,并将“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行动方案”的制定列为2015年APEC的优先工作。该项倡议要求下一步要采取三个方面的行动:一是制定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二是界定环境服务范围;三是识别阻碍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和措施。近期,环境服务分类与范围界定有可能成为继环境产品清单颁布后的又一重点,而这将是消除非关税壁垒及其他相关政策的重要基础。
(三)APEC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将逐步从消除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
        达成环境产品降税清单标志着APEC范围内削减环境产品关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此后,APEC范围类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关税壁垒已经不再是影响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障碍了,进一步推动APEC区域绿色发展和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将从非关税壁垒着手,例如,日本联合中国、美国等经济体提出的“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倡议”中明确指出未来的工作重点将在识别影响环境服务贸易的各项规制和措施上,即,找出阻碍环境服务贸易的限制措施以及促进环境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措施并建立最佳实践案例。事实上,目前APEC范围内由于各经济体发展水平不同、管理体系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使得各成员间进行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还存在着许多的非关税壁垒,如:环境项目的本地化要求、政府采购的特殊偏好、附带条件的援助、本地补贴、化石能源补贴、技术标准、价格管控、进口歧视等等,根据GTA(Global Trade Alert)对2008年1月以后的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全球影响贸易的措施以非关税措施为主。由此可见,APEC在环境产品关税壁垒削减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后,为进一步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势必会将注意力和精力转向阻碍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非关税壁垒上。
(四)加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将成为推动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重要途径
       环境产品与服务,特别是环境服务由于其具有公益性和外部性一直是由政府部门负责,然而由于政府部门的非专业性,往往会造成提供的环境服务效率低下,在政府部门财政紧张的时候,更会造成环境服务供给不足。因此在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加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已成为全球共识。APEC作为亚太地区级别最高的非正式论坛,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架起桥梁具有独特的优势。APEC开展的各项活动,既有高层对话,也有具体政策发布,能力建设、产业博览和研究项目,将各个方面的利益相关者都纳入了进来,建立了良好的公私互动关系。因此,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绿色增长,APEC将利用其优势,将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都纳入进来,共同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预见继APEC在2014年和2015年举办的两次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对话后,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对话将进一步深化。一是从对话领域而言,从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到大气、水污染治理以及环境友好型产品等多个领域;二是进一步提升环境产品和服务公私合作,深化绿色价值链和企业绿色供应链的对话;三是,更多企业和公众等参与到APEC环境产品和服务活动中来。

五、进一步深化APEC环境产品和服务合作的政策建议

        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是促进区域和全球绿色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符合各成员的共同利益,APEC已经在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具备了丰富经验,甚至具有其他国际组织不可比拟的优势,有很大潜力,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是APEC中的重要成员,2014年作为主办方成功举办了APEC各项活动,在推动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主导作用,未来继续能够发挥大的作用。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APEC进一步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对APEC进一步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建议如下:
第一,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能力建设
         APEC经济体由于发展阶段不同,在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的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APEC应定期开展能力培训,提升各成员的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能力。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的能力建设内容应写到领导人宣言或部长声明中,具体内容可放到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行动计划中,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能力建设的形式可以多样,包括研讨会、专业培训、试点示范考察等等,如召开APEC环境产品降税能力建设培训、APEC环境服务范围及分类体系国际研讨会等。能力建设对象既可以包括从事APEC工作的贸易官员,也可以包括环境管理相关人员;既可以包括官员,也可以包括从事环境产品与服务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APEC环境产品与能力建设可以由秘书处统一组织,也可以由相关经济体提出申请,牵头组织。
第二,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信息交流
        建立环境产品与服务信息分享机制,将最新的信息及时分享给APEC成员经济体。首先,在APEC环境产品和服务网站中建立环境产品和服务数据库,该数据库应该包括环境产品和技术相关信息,成为APEC企业投资和购买平台,同时对公众开放。其次,鼓励各经济体举办APEC环境产品和服务博览会和展览会,在博览会和展览会举办期间举办各种环境产品和服务高层论坛,论坛包括官员和企业人员,促进公私对话。第三,与时俱进,建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微信平台,并利用此新媒体传播APEC网站信息。鼓励从事APEC环境产品和服务的人员建立自媒体开展APEC环境产品和服务的宣传。第四,APEC资助的项目评估机制中,将促进信息交流作为其中一个指标,推动环境产品和服务相关成果的公开和信息交流。
第三,促进成员间环境标志产品互认
        环境标志产品互认是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重要内容,是统一环境产品和服务标准的有益尝试和先行阶段。APEC成员之间已经开展了部分环境标志产品双边互认,比如中国和日本、韩国等。建议在此基础上APEC开展多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首先,在领导人宣言或部长声明等政策文件中提出鼓励开展多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倡议,并在环境产品与服务行动计划中列出具体措施;其次,APEC制定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标准和范围,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最佳示范案例,作为落实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工作计划的具体行动。另外,APEC可以在促进环境服务职业资格互认方面:开展关于促进和寻求有效手段便利相互职业资格互认的合作研究;举办促进职业资格互认研究的研讨会;在APEC区域自贸协定中实施环境标志互认系统等。
第四,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相关研究
        开展相关研究是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行动计划具体落实的基础,APEC以往开展的环境产品与服务研究成果对促进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的相关研究。建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专家库,组织专家定期开展交流与讨论,邀请他们作为观察员参加相关高官会或工作组会。研究内容可包括:环境产品关税减让的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环境服务分类体系和统计研究、环境服务非关税壁垒识别研究、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制定和路线图等。APEC应为这些研究提供经费支持,作为APEC成果,并及时进行成果共享。也鼓励各成员自行或合作开展相关联合研究。
第五,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转让
        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是否能够深入、持续,与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转让程度密切相关。建议:一是明确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转让合作目标;二是开发APEC经济体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市场调查和分析项目,确认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合作的关键领域;三是开发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转让指南和最佳实践(good practice)手册;四是建立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转让基金;五是促进APEC各工作组间的合作,包括服务工作组,市场准入组及知识产权专家组等。
第六,加强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和构建绿色供应链的相互支持
        绿色供应链的打造离开不了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大力支持,在绿色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均需要环境产品与服务的嵌入,因此,作为推动APEC实现区域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两个重要引擎的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与绿色供应链未来应加强相互支持,协力推进APEC区域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一是,在政策层面将协同推进二者工作写入APEC相关文件;二是,在打造绿色供应链样板时应同时配套相应的环境产品与服务示范与试点;三是,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如何提升绿色供应链公私对话。
(二)我国参与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政策建议
        基于APEC未来在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领域的趋势以及我国对外合作战略的调整,对我国参与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积极参加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各项活动,提升主动性,引导谈判
        开展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是各经济体共识,也符合中国的实际和利益。因此,中国应该主动参加和主导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并有所作为。一是,和其他经济体一起努力,在领导人宣言和部长声明中继续保持有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内容,并主动提出关于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的提案;二是,积极开展环境产品和服务相关研究,争取在环境产品与服务合作出成果、出亮点,例如制定APEC环境服务合作方案、建立APEC环境服务分类体系等;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能力建设活动,包括开展环境产品清单和环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研讨会和培训等;四是,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信息交流活动,鼓励研究机构建立环境产品与服务信息交流网络,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公私对话;五是,在中国建立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技术展示中心,供各经济体参观。
第二,积极开展环境产品与服务相关研究,为APEC相关工作做出贡献。
        中国已经开展了相关环境产品与服务的相关研究,国内也在推动相关工作。配合APEC相关工作,近期建议:一是深化环境服务分类体系研究。积极开展研究,对比国际、国内环境服务分类体系;结合APEC推动环境服务合作的需要以及我国国内环境治理需求,提出我国的环境服务分类;将中国的环境服务分类及时传播到APEC,为谈判顺利开展做出贡献。二是,积极研究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由于其隐蔽性和复杂性已成为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障碍,如不同的技术标准、本地化要求以及歧视性补贴等,相较关税壁垒而言,这些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加隐蔽的特征。具体研究包括通过经济体间合作以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合作,共同找出目前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面临哪些非关税壁垒;找出促进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的最佳实践案例,建立良好规制集锦;通过联合APEC各个成员经济体共同找到破解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的非关税壁垒的方法。
第三,将APEC中达成的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成果应用到我国相关环境政策中
        在APEC达成关于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应及时转化为国内政策,应用到我国国内环境治理中。一是将APEC环境产品清单应用到国内绿色政府采购政策、环保产业政策之中。具体而言,可以以此APEC环境产品清单为基础编制中国相关政策实施的环境产品清单,将清单中产品列入绿色政府采购清单。二是将APEC环境服务范围界定与国内相关统计和研究工作相结合。
第四,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到APEC环境产品与服务自由化工作中
        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不仅仅是公共部门的工作,推动其自由化将惠及到包括环保产业在内的多个产业部门,因此该项工作需要积极鼓励各个利益相关主题参与到其中,共同努力推动其贸易自由化。具体有:一是,开展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间的对话,了解各方关切,共同找出问题和解决方案,例如环境服务贸易的非关税壁垒、环境技术的转移以及环境产品与服务领域的投资和市场准入障碍等;二是,加强开展智库交流工作,建立智库间信息沟通网络,以联合研究、论坛、对话以及技术博览等方式,进一步探索如何推动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三是,开展前瞻性研究工作和讨论,找出未来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针对找出的问题和挑战及时提出应对策略。四是,继续深化企业绿色供应链,建立试点示范项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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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丽平,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国际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张彬,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博士。赵嘉,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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