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天津市梯阶电价实施细则

时间: 2016-01-04        
      第一阶梯,2640度,电价0.49元;
 
      第二阶梯,2641-4800度,电价0.54元;
 
      第三阶梯,4800度以上,电价0.79元。
 
       根据市发改委文件要求,天津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直系亲属)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月用电量基数。今年的申请办理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申请成功后一档增量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底。
 
        市电力公司提醒市民,家庭人口数是否符合5口及以上条件,以用电地址的户籍(户口本)人口数为判定依据。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家庭,可按规定时间,到属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办理该项业务。已在2013年申请办理过多人口家庭阶梯电价一档增量的用户,也需要按规定时间重新申请办理。申请办理时,用户需携带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办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还有居民供用电协议或购电证等。

友情链接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