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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我国已与3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AEO互认安排

时间: 2017-11-30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30日讯

  海关总署表示,中国与澳大利亚海关AEO互认安排制度日前正式签署。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5个国家和地区达成AEO互认安排。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的简称,该制度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目前,中国海关正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及美国、日本等重要贸易国家海关开展AEO互认磋商,力争到2020年前完成与“一带一路”沿线与我有AEO合作意愿国家的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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