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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贸易便利化

复制、对标、创新 ——天津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的着力点

时间: 2014-08-02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建立一周年之际,我们思考天津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的问题,思路更加清晰,这就是:从天津实际出发,积极借鉴上海经验,灵活复制;突出天津优势和特色,对标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大胆创新。
  一、上海自贸区可借鉴的经验
  一年来,上海自贸区主要围绕投资管理、金融和贸易监管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先行先试的经验,已经或正在向全国推广。截止到2014年9月15日,上海自贸区累计新设企业12266家,新设外资企业1677家。上海自贸区在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方面的以下做法值得天津借鉴。
  1.投资便利化与管理制度的创新
  (1)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为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上海自贸区先后公布了2013年负面清单和2014年修订版,新版的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共计139条,比2013版减少了51条,进一步开放的比例达17.4%,为外企尤其是境外服务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新渠道、新机遇。
  (2)实施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上海自贸区对区内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和开办企业实行备案制。实施“先照后证”,放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限制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建立多部门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
  (3)促进服务贸易领域外资的进入。上海自贸区开放了金融服务、航运、商贸、专业服务、文化和社会服务等六大领域的服务贸易,放宽了外资的准入标准和经营领域,促进国内服务贸易的优胜劣汰,更有利于实现高水平的投资贸易便利化。
  2.贸易便利化与监管制度的创新
  上海自贸区践行海关监管与服务并举的宗旨,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同时更通过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等手段加强对入关货物的监管;探索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
  (1)自贸区内实行“先入区、后报关”的海关管理模式。区内允许企业将提货入区和申报备案手续“并联”进行,试点“分送集报、自行运输”模式。
  (2)实施更加便利的检验检疫制度。海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启动了关检合作试点,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视频化检验,提高查验效率,避免货物损坏。
  (3)试行无纸化通关。采取“一批一证”的方式进口,海关将通过企业申领的自动进口许可证进行联网核查,不再进行纸面签注,企业也免于交验纸质进口许可证。
  3.与投资贸易便利化相关的金融创新
  (1)自由贸易账户的启动,为自贸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提供经常项目跨境自由流动、直接投资和投融资创新等业务的金融服务;同时,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前提下,建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提升企业资本的运作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2)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自贸区的外汇管理体制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甚至可以直接登记,为实现人民币在区内的利率市场化提供前提条件。鼓励企业通过净额结算、代收代付、总进总出等方式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3)加强新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为“跨境通”的开展提供支付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
  二、天津实施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的基础与优势
  国际化港口、悠久的工业历史积淀和滨海新区突出的开放业绩,是天津依托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带、进行投资贸易便利化超前改革试验的基本优势。表1对比了上海和天津发展的差异。具体来说,与上海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四方面优势基础:
 
  1.港口条件良好,吸引大量优质外资。天津是中国北方第一大港,水陆空交通枢纽,是环渤海地区中与华北、西北等内陆地区距离最短的港口,综合运输成本最低,客货两运发展迅速。在吸引外资方面,仅2014年上半年,天津的实际利用外资额就达到了107.93亿美元,其中服务业占据50%以上,滨海新区吸引68.17亿美元,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
  2.行业发展均衡,高端制造业优势明显。天津的第二产业具有传统优势,且重化工业是天津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也是滨海新区的优势产业。随着外资的增加和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提升,天津又形成了先进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八大制造业优势产业。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是天津优势的服务行业,金融业的增长速度最快,且与实体经济的结合紧密,正在着力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助力滨海新区投资贸易便利化。
  3. 天津金融市场层次较为完整,且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可对接和利用北京具有的金融决策优势,形成与上海的错位竞争。尤其是,融资租赁发展迅速,形成了与新金融相互促进的格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是全国最大的融资租赁聚集地,占全国比重超过90%,业务范围囊括飞机、轮船、大型设备及相关配件,更延伸到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创新及高档奢侈品等领域。其产业优势在于与金融机构的有机整合和“空中申报、落地放行”等创新的管理制度,而且东疆港还是目前国内唯一的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区域。
  4.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助力区域合作战略模式、实现腹地口岸直通。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指导下,通过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区域联动的通关中心,实现统一申报、统一风险防控、统一专业、统一现场,从国家层面上提高了天津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同时,京津冀海关将在保税监管、打击走私、企业管理、企业稽查等业务领域,同步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5.滨海新区发挥先行先试优势成立行政审批局,通过“一枚公章管审批”的体制革命和“车间流水线式”机制再造,有效避免“公章四面围城、审批长途旅行”问题,向打造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区迈出了关键一步,奠定了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倒逼政府职能转变的制度基础。 
 
  三、新形势下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变化趋势
  当前,全球价值链( Global Value Chains) 的兴起与发展成为重塑世界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之一。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传统多边贸易规则框架对新型国际分工体系的不适应性不断显现。在此背景下,以TPP(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TTIP(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为代表的新型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大量涌现,大批高规格、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议题被纳入谈判框架。紧密跟踪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变化趋势,以积极包容的心态适应新规则,迎接新规则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是确保中国不被新型国际经济秩序
边缘化的前提。天津作为拟建立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试验区,更需对标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新变化、新趋势,以便与国际规则更好地对接。
  1.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变化的主要趋势
  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主要通过所谓“第二代”贸易政策与投资政策议题体现。“第一代”投资规则议题主要围绕赋予外国投资者非歧视性待遇和提供必要的投资保护,包括外资准入与开业、所有权与股权、经营业绩要求、投资者待遇、利润汇回、资金转移、征用、投资激励( 税收) 、争端解决等。“第二代”投资规则议题则在继续保障投资待遇和公平竞争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外国投资者进行必要规制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包括投资者义务、企业社会责任、投资便利化、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环境政策、公共治理与机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基础设施与公私合作等。“第一代”贸易政策主要涉及目前在WTO 协议框架下进行管理的所有贸易政策。而“第二代”贸易政策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包括目前在谈的WTO 多哈回合中多数尚未达成有关协定的议题,;二是未在WTO框架内而只在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中达成条款或正在谈判的议题。
  概括而言,新形势下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变化趋势(见表2)体现在:从边界措施向边界内措施演进,从消除投资贸易壁垒向协调融合国内政策演进,同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越来越少。这意味着适应新规则必须从自身内部改革做起,这必然会带来国内保护和干预空间的让渡。那么,如何在放松管制和对公共政策目标( 如公平竞争、标准、安全、健康、环境、劳工权利等)监管之间进行平衡?在投资贸易便利化过程中,放松领域和监管领域如何取舍?这些都是摆在天津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议题。
 
 
  资料来源:根据盛斌(2014)整理。
 
  2.天津投资贸易便利化与新规则接轨面临的挑战
  在新一代投资贸易议题中,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竞争政策、劳动标准、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是对中国影响较为深远的几个主要议题。这些原则的落实和推行不仅涉及外资管理模式的改革和产业领域的扩大开放,更涉及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开放型经济体系、产业政策、所有制结构和国有企业改革等深层次问题。目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在国内开拓性的使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作为外资管理模式,且对外资进入实行备案制。目前天津还没有形成天津版“负面清单”,并依然实行外资进入审批制。此外,新投资议题中的竞争中立、劳工标准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对我国国内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天津自贸区在这方面要制定具有前瞻性的政策措施早作准备,提前适应,未雨绸缪。
  四、实现天津特色投资贸易便利化的突破点与具体举措
  1.发挥天津特色与优势,在重点领域提前试水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
  天津作为传统口岸城市,在贸易和投资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具有良好的投资贸易便利化基础。
  在投资便利化方面,天津需尽快熟悉掌握国际规则变化趋势,在借鉴上海自贸区投资监管模式创新基础上,加快引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加紧制定符合天津发展需要的“负面清单”,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的作用,进一步简化审批制度和流程,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向备案制转变。
  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充分发挥天津港作为门户港、集散港和枢纽港口的区位优势与独特功能,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快顶层设计,创建工商、质检、食药等于一体的监管模式,加快天津贸易便利化“单一窗口”的建设,做到单一申报,单一机构、单一系统平台,实现贸易数据的“无缝”传输。同时,在政府采购、环境保护以及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加大力度推进新规则的先行先试,实现与上海自贸区的错位发展,在不同领域为对外开放积累更多的经验。
  2.以投资贸易便利化为抓手,实现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开放的良性互动
  在现有金融、物流、邮轮游艇等优势服务业基础上,天津要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完善财税政策、创新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优化总部经济、会计审计、税收服务、法律咨询等与高端制造业联系紧密的生产性服务业在津营商环境。与此同时,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制度创新,简化通关程序,力争在海关监管区完善形成“境内关外”的制度环境,通过降低高新技术产品和核心零部件的贸易成本,促进技术外溢效应。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带动对外贸易转型。提升国际贸易中转功能,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继续发展进口商品直营中心、期货保税交割等新业态,降低流通领域成本。
  3.促进以融资租赁带动的金融创新,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不断深化
  天津的金融创新区别于上海自贸区,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因此,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和发展要紧紧契合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创新金融产品、业态和组织形式,为高端制造业提供价值链各环节上的融资支持,要重点发展融资租赁、保理、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等金融业务,大力发展国际结算、跨境支付、境外投融资等生产性服务业制度创新,努力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探索成功经验。加快建设融资租赁中心、金融要素市场中心、股权基金管理服务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培育互联网金融、跨境人民币结算、商业保理和离岸金融等新兴业态。
  4.以京津冀一体化为契机,探索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新空间
  在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天津要营造自由化、法制化、便利化程度更高的营商环境,积极吸引区外的研发、设计、教育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通过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使天津成为高技术产业的研发转化基地、供应链整合配套基地、重大国家项目实施基地和优质外资项目示范基地。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在实现京津通关一体化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津冀港口一体化,在优化津冀港口产业结构的同时,实现两地港口间的错位发展和优势互补。加快服务环渤海的物流大通道建设,完善以天津为出海口的环渤海保税物流网络,将启运港退税、意愿结汇、融资租赁等创新政策向京冀辐射和延伸,从而实现物流体系与政策体系对京冀的双覆盖,形成扩大开放的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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