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 > 政策速递

政策速递

京津冀三地发布《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时间: 2017-04-24    来源:中国建材报    作者:辛文
 
  本报讯 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推动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三地共同制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将对生产、销售、使用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控,从而减少这些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这是京津冀三地在环保领域发布的首个统一标准。据悉,京津冀三地将于今年9月1日起同步实施该标准。
 
  此外,《标准》为全文强制。未来在京津冀区域生产、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不仅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要满足《标准》要求,包装标志也要满足《标准》的要求。而对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和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辛 文)
友情链接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