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发展,我们制定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