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 2016-01-08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等,我部制定了《“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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