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

云南淘汰落后产能 4年减排二氧化碳2100万吨

时间: 2016-01-13        
  记者从云南省政协举行的重点提案面商会上获悉:“十一五”以来,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成效。截至2009年12月,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量约810万吨标准煤,折合二氧化碳减排2100万吨。 

  2006年以来,云南省节能减排投入不断加大,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把差别电价电费作为专项资金重要来源,每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和技术推广应用。2008年、2009年两年,省级财政下达节能专项资金和减排专项资金共计4.52亿元。在钢铁、煤炭、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六大”节能工程,“十一五”以来共实施300个节能示范项目,每年节能量超过20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以来,全省淘汰落后产能进展顺利。截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淘汰火电92.8万千瓦、炼铁306万吨、炼钢80万吨、铁合金43万吨、水泥熟料1325万吨、电石15万吨、黄磷11万吨,炼焦728万吨、造纸5万吨。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节能量约810万吨标准煤,折合二氧化碳减排2100万吨。 

  与2005年相比,云南省火电、粗钢、水泥、粗铜、电解铝等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下降明显。全省规模以上火电企业已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共计893.5万千瓦燃煤脱硫机组建成投产;钢铁行业的脱硫项目也已全面启动,云南省的“禁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目前,全省新增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使用面积26.6万平方米。2009年新增太阳能利用面积约10万平方米。同时,以昆明为示范点,评选创建23家“绿色饭店”、12家“绿色商场”,建成43个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和11个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全省户用沼气池保有量达到248.4万口,居全国前列,800多万农民在沼气建设中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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